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实施商业健康保险

日期:2018-04-27 / 人气: / 来源:未知

  • 为推行施行商业健康稳妥税前扣除个人所得税方针,南通注册公司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推行施行商业健康稳妥个人所得税方针有关征管问题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为便利交税人了解,现对《布告》中首要问题解读如下:
      一、《布告》出台布景
      依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南通代帐公司为进一步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开展,在2016年1月1日以来全国31个城市试点的基础上,财政部、税务总局、保监会联合制发了《关于将商业健康稳妥个人所得税试点方针推行到全国范围施行的告诉》(财税〔2017〕39号),规则自2017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则的商业健康稳妥产品的开销,允许在当年(月)计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予以税前扣除,扣除限额为2400元/年(200元/月)。为便于交税人及时享用方针、规范交税申报,税务总局制发了《布告》,进一步清晰了相关操作问题。
      二、《布告》首要内容
      (一)商业健康稳妥个人所得税方针的适用目标
      财税〔2017〕39号文件规则,适用商业健康稳妥税收优惠方针的交税人,南通注册公司是指获得薪酬薪金所得、接连性劳务酬劳所得的个人,以及获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运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揽运营承租运营所得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和承揽承租运营者。一起,《布告》进一步清晰,获得接连性劳务酬劳所得,是指个人接连3个月以上(含3个月)为同一单位供给劳务而获得的所得。
      (二)交税申报的有关要求
      为便于扣缴责任人、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揽承租运营者、南通代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的交税申报,《布告》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则的商业健康稳妥开销税前扣除,仍沿袭原交税申报表,但交税人或扣缴责任人在交税申报时,需要附报《商业健康稳妥税前扣除状况明细表》,载明购买商业健康稳妥开销的明细信息。一起要求,交税人未续保或退保的,应及时奉告扣缴责任人或主管税务机关停止税前扣除。
      以单位统一组织为职工购买商业健康稳妥状况为例,单位在施行扣缴责任、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陈述表》时,南通注册公司将当期扣除的个人购买稳妥开销金额填至“税前扣除项目”的“其他”列中,并一起填写《商业健康稳妥税前扣除状况明细表》。
      (三)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的相关征管规则
      为保证商业健康稳妥税前扣除方针的普及性,便于核定征收个体工商户享用优惠方针,南通代帐公司《布告》第四条规则:“施行核定征收的交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商业健康稳妥税前扣除状况明细表》,主管税务机关按程序相应调减其应交税所得额或应交税额”。
      (四)“税优识别码”的运用
      “税优识别码”由商业健康稳妥信息平台依照“一人一单一码”的准则断定后下发稳妥公司,南通注册公司由稳妥公司打印在保单上,是交税人据以税前扣除的重要凭证。因而,交税人在税前扣除商业健康稳妥开销时,均需供给“税优识别码”。
      (五)施行时间
      《布告》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一起,南通代帐公司试点期间履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施行商业健康稳妥个人所得税方针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5年第93号)一起废止。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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