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相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日期:2018-04-28 / 人气: / 来源:未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当地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持续支撑乡村金融开展,南通注册公司现就乡村金融有关税收政策告诉如下: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南通代帐公司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借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南通注册公司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借款的利息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南通代帐公司对稳妥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稳妥业务获得的保费收入,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四、本告诉所称农户,是指长时间(一年以上)寓居在城镇(不包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的住户,还包含长时间寓居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住户和户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寓居一年以上的住户,国有农场的员工和乡村个体工商户。南通注册公司坐落城镇(不包含城关镇)行政管理区域内和在城关镇所辖行政村范围内的国有经济的机关、团体、校园、企事业单位的集体户;有本地户口,但举家外出营生一年以上的住户,无论是否保存承揽耕地均不归于农户。农户以户为计算单位,既能够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南通代帐公司也能够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农户借款的断定应以借款发放时的承贷主体是否归于农户为准。

  本告诉所称小额借款,是指单笔且该农户借款余额总额在1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借款。

  本告诉所称保费收入,南通注册公司是指原稳妥保费收入加上分保费收入减去分出保费后的余额。

  五、南通代帐公司金融机构应对契合条件的农户小额借款利息收入进行独自核算,不能独自核算的不得适用本告诉第一条、第二条规则的优惠政策。

  六、本告诉印发之日前已征的增值税,南通注册公司可抵减交税人今后月份应交纳的增值税或予以交还。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7年6月9日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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