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输车辆免税图册有关事项
日期:2018-05-03 / 人气: /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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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标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送车辆免税办理,根据《车辆购置税征收办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8号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送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43号)的规则,税务总局决议调整标准《设有固定装置非运送车辆免税图册》(以下简称《免税图册》)。现将有关事项布告如下:
一、2005年1月至2016年5月下发的《免税图册》(总第1册至第50册,以下简称《前史免税图册》),至2017年7月31日中止履行。
二、《前史免税图册》中,符合免税条件并需求列入《免税图册》的车辆,南通注册公司由车辆出产企业或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43号、《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设有固定装置非运送车辆信息收集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布告2015年第9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修正设有固定装置非运送车辆信息收集表和车辆图片要求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布告2016年第55号)的规则,南通代账公司于2017年6月30日前重新提交相关信息及材料。税务总局将对出产企业或纳税人提交的信息及材料按规则进行核实,更新《免税图册》。
特此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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