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日期:2018-05-07 / 人气: /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落实税务体系“放管服”变革要求,南通注册公司简化出口退(免)税手续,优化出口退(免)税效劳,持续加速退税进展,支持外贸出口,现就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布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处理出口退(免)税存案手续时,应按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修正后的《出口退(免)税存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承认申报凭据的内容与对应的处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施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处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交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则请求开具署理进口货证据明时,南通代帐公司不再供给进口货品报关单(加工交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品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出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经过出口税收处理体系对进货凭据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署理出口货证据明、委托出口货证据明、增值税进货凭据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据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据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相关退(免)税申报凭据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检,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品劳务、南通注册公司发作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因为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则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担任处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请求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请求。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企业请求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完结核准,并将成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要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被盗、抢,或许因邮递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或许查看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准时获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
(五)因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许擅自离任,南通代帐公司未能处理交代手续,导致不能如期供给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
(六)因为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正出口货品报关单请求,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结修正,导致不能如期供给出口货品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据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景象。
八、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品,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品退(免)税供给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30号,以下称“30号布告”)的规则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则收汇的出口货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依照30号布告的规则供给收汇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处理类别为四类的;
(二)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伪的;
(三)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供给的出口货品收汇凭据是冒用的。
上述第(一)种景象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鉴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履行;南通注册公司第(二)种至第(三)种景象自主管税务机关告诉出口企业之日起24个月内履行。上述景象的履行时刻以申报退(免)税时刻为准。
出口企业一起存在上述两种以上景象的,履行时刻的截止时刻为几种景象中的最晚截止时刻。
九、出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处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事务核销手续。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事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处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处理。
(一)出产企业请求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交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事务的进口和出口货品报关单数据。
出产企业将获取的反应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践发作的进口和出口状况核对后,南通代帐公司填写《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4)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核销。假如核对发现,实践事务与反应数据不一致的,出产企业还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5)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资料一起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阅体系,对《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审阅。
(三)主管税务机关承认核销后,出产企业应以《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已核销手册(账册)归纳实践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方案分配率。一起,应在核销承认的次月,依据《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承认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交税申报时申报调整;应在承认核销后的初次免抵退税申报时,依据《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承认的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期免抵退税额。
(四)出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依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有关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从头处理核销手续。
十、出口企业因交税信用等级、海关企业信用处理类别、外汇处理的分类处理等级等发作变化,或许对分类处理类别鉴定成果有贰言的,能够书面向担任鉴定出口企业处理类其他税务机关提出从头鉴定处理类别。有关税务机关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处理办法〉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则,自收到企业复评资料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完结鉴定作业。
十一、境内单位供给航天运送效劳或在轨交给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品,在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应填写《航天发射事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6),并供给下列资料及原始凭据的复印件:
(一)签定的发射合同或在轨交给合同;
(二)发射合同或在轨交给合同对应的项目清单项下购进航天运送器及相关货品和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南通注册公司接受发射运转保证效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从与之签定航天运送效劳合同的单位获得收入的收款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效劳退(免)税处理办法〉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4年第11号)第九条第二项第1目规则的其他具有供给商业卫星发射效劳资质的证明资料,包含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布的《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
十二、《废止文件、条款目录》见附件7。
本布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布告。
一、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处理出口退(免)税存案手续时,应按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修正后的《出口退(免)税存案表》(附件1)。
二、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申报出口退(免)税时,不再进行退(免)税预申报。主管税务机关承认申报凭据的内容与对应的处理部门电子信息无误后方可受理出口退(免)税申报。
三、实施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申报处理出口退(免)税时,不再报送当期《增值税交税申报表》。
四、出口企业按规则请求开具署理进口货证据明时,南通代帐公司不再供给进口货品报关单(加工交易专用)。
五、外贸企业购进货品需分批申报退(免)税的以及出产企业购进非自产应税消费品需分批申报消费税退税的,出口企业不再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出口退税进货分批申报单》,由主管税务机关经过出口税收处理体系对进货凭据进行核对。
六、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申报出口退(免)税的出口报关单、署理出口货证据明、委托出口货证据明、增值税进货凭据仍没有电子信息或凭据的内容与电子信息比对不符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凭据无相关电子信息申报表》(附件2)。相关退(免)税申报凭据及资料留存企业备检,不再报送。
七、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品劳务、南通注册公司发作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因为以下原因未收齐单证,无法在规则期限内申报的,应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向担任处理出口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请求表》(附件3)及相关举证资料,提出延期申报请求。主管税务机关自受理企业请求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完结核准,并将成果告知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要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被盗、抢,或许因邮递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处理事务或许查看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准时获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
(五)因为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许擅自离任,南通代帐公司未能处理交代手续,导致不能如期供给出口退(免)税申报凭据;
(六)因为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正出口货品报关单请求,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结修正,导致不能如期供给出口货品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据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则的其他景象。
八、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品,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品退(免)税供给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3年第30号,以下称“30号布告”)的规则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前收汇,未按规则收汇的出口货品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对有下列景象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须依照30号布告的规则供给收汇资料: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处理类别为四类的;
(二)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原因是虚伪的;
(三)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供给的出口货品收汇凭据是冒用的。
上述第(一)种景象自出口企业被主管税务机关鉴定为四类企业的次月起履行;南通注册公司第(二)种至第(三)种景象自主管税务机关告诉出口企业之日起24个月内履行。上述景象的履行时刻以申报退(免)税时刻为准。
出口企业一起存在上述两种以上景象的,履行时刻的截止时刻为几种景象中的最晚截止时刻。
九、出产企业应于每年4月20日前,按以下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处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册(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事务核销手续。4月20日前未进行核销的,对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事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处理,在其进行核销后再处理。
(一)出产企业请求核销前,应从主管税务机关获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交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事务的进口和出口货品报关单数据。
出产企业将获取的反应数据与进料加工手册(账册)实践发作的进口和出口状况核对后,南通代帐公司填写《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附件4)向主管税务机关请求核销。假如核对发现,实践事务与反应数据不一致的,出产企业还应填写《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附件5)连同电子数据和证明资料一起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报送的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阅体系,对《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和《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及证明资料进行审阅。
(三)主管税务机关承认核销后,出产企业应以《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已核销手册(账册)归纳实践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方案分配率。一起,应在核销承认的次月,依据《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承认的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在交税申报时申报调整;应在承认核销后的初次免抵退税申报时,依据《出产企业进料加工事务免抵退税核销表》承认的调整免抵退税额申报调整当期免抵退税额。
(四)出产企业发现核销数据有误的,应在发现次月依照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有关规则向主管税务机关从头处理核销手续。
十、出口企业因交税信用等级、海关企业信用处理类别、外汇处理的分类处理等级等发作变化,或许对分类处理类别鉴定成果有贰言的,能够书面向担任鉴定出口企业处理类其他税务机关提出从头鉴定处理类别。有关税务机关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处理办法〉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6年第46号)的规则,自收到企业复评资料之日起20个作业日内完结鉴定作业。
十一、境内单位供给航天运送效劳或在轨交给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品,在进行出口退(免)税申报时,应填写《航天发射事务出口退税申报明细表》(附件6),并供给下列资料及原始凭据的复印件:
(一)签定的发射合同或在轨交给合同;
(二)发射合同或在轨交给合同对应的项目清单项下购进航天运送器及相关货品和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南通注册公司接受发射运转保证效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从与之签定航天运送效劳合同的单位获得收入的收款凭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效劳退(免)税处理办法〉的布告》(国家税务总局布告2014年第11号)第九条第二项第1目规则的其他具有供给商业卫星发射效劳资质的证明资料,包含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颁布的《民用航天发射项目许可证》。
十二、《废止文件、条款目录》见附件7。
本布告自2018年5月1日起实施。
特此布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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